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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eaning of "Jesus is Lord"「耶穌是主」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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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T.A. I am not sure as to the time that Jesus was made Lord. David spoke of Him as being Lord in prophecy (Acts 2:34). The disciples often referred to Him as Lord during His earthly ministry. It was therefore the Father's intention to make Him Lord before He came to earth. In Old Testament writings the title, Lord, seemed to refer to the Father or perhaps to the Godhead. Therefore, perhaps it also referred to the Word which was with God and was God (John 1: 1,2). But since the Pentecost of Acts 2 the title of Lord belongs to Jesus Christ (2:36) and there is one Lord (Ephesians 4:5). If a person wants to follow and obey God's word, he will acknowledge that Christ is Lord and when He uses the title, Lord, he is referring to Jesus. 我不確定耶穌成為主的時間。 大衛在預言中說祂是主(使徒行傳2:34)。 門徒們經常在祂世上的事工期間,稱祂為主。 因此,也許天父打算在耶穌來到地上之前,就讓祂成為主。 在舊約著作中,主這個頭銜似乎指的是父,也可能是指(三位一體)神。 因此,也許它也提到了與神同在的道,而且道就是神(約翰福音1:1, 2)。 但是,自使徒行傳第二章的五旬節(2:36),主的頭銜屬於耶穌基督,而且只有一個主(以弗所書4:5)。 如果一個人想遵循和服從神的話語,他會承認基督是主,當他使用主這個頭銜時,他指...

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使徒行傳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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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from 陳中文 〈聖靈和他的工作〉  三種不同的解讀: A神的救恩 (不對) Gal 3: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Gal 3:28     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Gal 3: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Act 3:19     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 安舒的日子=進入那美好的神的救恩天地。 用英文文法排除此論點: Then Peter said unto them, Repent, and be baptized every one of you in the name of Jesus Christ for the remission of sins, and ye shall receive the gift of the Holy Ghost.(第二個and連接的是兩個獨立子句,前後是次序的關係,而非因果的關係。) B行神蹟的能力 (不對) Act 10:45     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 藉由使徒的手,傳神蹟的恩賜給受浸的人。 Act 8:16     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 Act 8:17     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 Act 19:4     保羅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 Act 19:5     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 Act 19:6     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或作:又講道) Act 19:7     一共約有十二個人。 Mrk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Mrk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駁...

Conversions In 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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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ayne Jackson |  Christian Courier   https://christiancourier.com/articles/conversions-in-acts (Digested version by JY) Within this framework of reference, let us consider the examples of conversion in Luke’s treatise regarding the establishment and expansion of the early church. The Jews on Pentecost (Acts 2) In Acts 2 there is the record of the conversion of the Jews on the day of Pentecost. Luke specifies that Peter (together with the other apostles) “spoke” the message of Christ to those assembled. They listened carefully to the information, and cried out: “What shall we do?” The reply was: “Repent, and be immersed every one of you in the name of Jesus Christ to obtain the forgiveness of your sins” (v. 38). Note that they were not instructed to “believe,” for their question, “what shall we  do ?”, necessarily implied they believed already. And so, two conditions are explicitly stated — repentance and immersion; another is quite clearly implied. The Samaritans (Acts...

預言實現:衣索比亞的太監 (使8: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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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https://joy.org.tw/holyspirit_detail.php?id=1579   以賽亞先知預言說:「太監也不要說:我是枯樹。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的太監,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 賽五六3-5 )。雖然外邦人與太監是被以色列人輕視,但在末日來臨前,神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祂要除滅遮蓋萬民之物和遮蔽萬國蒙臉的帕子。主耶和華必擦去各人臉上的眼淚,又除掉普天下祂百姓的羞辱( 賽二五6-8 )。這些都是在描述彌賽亞來臨的景況,原本外邦人與太監,他們是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外邦人與太監要藉由相信耶穌而蒙神稱義,成為神家中的人( 弗二12-13;加三26-29 )。 原本太監照律法的規定,不得進入耶和華的會,是被人輕視的;如同枯樹一樣,無法成長、開花、結果。但主在律法之外顯出格外的救恩,如今太監只要相信耶穌,就可以蒙神稱義。倘若太監願遵守主的吩咐,「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不論其身體如何,將蒙神悅納與賜福。原本太監沒有兒女,名字很容易被人遺忘。如今神要賜給他四種福氣:他在神殿中,被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的名號;神必賜他永遠的名;這是不能剪除的應許。太監因為相信耶穌,神應許他的名字要寫在羔羊的生命冊上,將來在新天新地中,神要親自與他同在,這是人所期盼的最大福分( 啟二一3、27 )。 先知對太監預言的實現 到了新約時代,在《使徒行傳》中記載:「有一個埃提阿伯人,是個有大權的太監,在埃提阿伯女王甘大基的手下總管銀庫,他上耶路撒冷禮拜去了」( 徒八27 )。埃提阿伯(Aithiops,和合本修訂版譯為埃賽俄比亞,以前通譯為衣索比亞)位於非洲東部,當時有許多散居異地的猶太僑胞,因通商而與外邦人接觸,並散播猶太教。這位有大權的「太監」上耶路撒冷去禮拜,顯示他是外邦人,但卻信奉猶太教。「太監」作為被閹割的男人,按舊約律法的規定,他不可以入耶和華的會,參與公開的崇拜活動,但他上耶路撒冷去禮拜,可見是進入聖殿的外邦人院。 在《使徒行傳》中記載外邦人信主,是為了要敘述「福音傳遍天下」的預言能夠應驗( 徒一8 )。這件工作有...

何謂「求告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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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illiam Chen 陳中文 是指禱告嗎?創 4 ,塞特求告主名(第一次提),是什麼意思?    遵照主的吩咐而行 :使徒行传 2:21 ,罗马书 10:13 ,以及使徒行传 22:16 所提到的「求告」并不等于马太福音 7:21 所称呼的「主 啊,主啊」 ! 圣经里所谓的「求告 神」其意义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深 ! 例如,在使徒行传 25:11 里, 保罗说 : 「我要上告于该撒」 ; 这字「上告」的希腊文 epikaleomai 正是和使徒行传 2:21 ,罗马书 10:13 ,以及使徒行传 22:16 里的「求告」是同一个字。 保罗在此当然不会认为单单 「求告 ( 呼叫 ) 该撒的名而得救」 ! 身为罗马的公民,保罗有 权将他的案子上诉至最高统治者该撒 ; 但是,为了要获得该撒 的审判,就必须遵照所有上诉的必要程序。所以,「求告主 名」的真正意义 就是 : 「遵照主的吩咐而行」,而不是嘴吧承认或呼求而已 !      使徒行傳二章五旬節之例: 在五旬节时,彼得在耶路撒冷向众人传道,他引用约珥 书里的预言,然后告诉听众 :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 徒 2:21; 珥 2:32); 接着,他证明耶稣就是弥赛亚,而犹太 人却将他交给无法之徒,把他钉十字架 ; 然而,神叫耶稣复 活,并叫耶稣坐在祂的右手边,且立他作主作基督了!众人听 到这里是心如刀割,他们问了一个问题 : 「弟兄们,我们当怎 样行 ? 」 (37 节 ) 彼得没有叫他们呼叫主的名 : 「主啊!哦主 耶稣阿 ! 救我 !... 」相反的,他教他们什么是「求告主的名」,他说 : 「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叫你 们的罪得赦 ... 」 (38 节 ) 。       羅馬書 10 章之例: 「经上说 : 『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犹太人和希利 尼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 ; 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 的人。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 他,怎能求他呢 ? 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 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 ? 如经上所记 : 『报福 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