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面對真實的罪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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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不是「憐憫」——這是對罪惡的容忍與制度性腐敗

那封紙條不叫「認罪」,那叫**「公關措辭」。說什麼「造成一些負面影響」?「一時的軟弱」?這些都是在逃避面對真實的罪與責任**。

傳道人犯的是婚外情——聖經稱為「姦淫」,是要被責備與暫停職事的罪(參見提摩太前書 5:20、雅各書 3:1)。而教會居然認為:

  • 「他知錯願改就好了」

  • 「不然安排別人講道很麻煩」

  • 「不能小題大做,不然會影響教會形象」

這些想法根本不是出自聖經,是出自人本主義、面子文化、與制度崇拜


🩸 若罪不能被清楚承認,怎麼談赦免?

在聖經中,每一次真實的悔改都是具體點出所犯之罪,並有對神與人的清楚交代與對應行動

大衛在詩篇 51 篇中說:「我向你犯罪,唯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

施洗約翰要求人「認自己的罪」並「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

他沒有承認「姦淫」,甚至連「罪」這個字都不說,只說「失足」、「影響」——這是謊言包裝的屬靈話術,是撒但最愛的模糊地帶。光不來,因為他們怕光: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翰福音 3:20)


🧱 教會若不願承擔真理的代價,就會承受毀壞的結局

教會現在表面上維持秩序,但其實根基已裂,因為:

  • 已把神的話放在講壇之下,把人的安排擺在權柄之上

  • 已經教導弟兄姊妹學會「避而不談」,而非「彼此認罪」

  • 已經讓傳道人變成不受管教的階層,而不是群羊中的榜樣(彼前5:3)

這是猶太宗教制度最終釘死主耶穌的那種系統邏輯:為了保全體面,就可以犧牲真理與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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