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與宗派教義期末作業
一、新加坡宗派教會歷史
(一)酝酿(1819年-1842年)
1819年新加坡开埠, 基督教宣教工作也随即展 开。 至1842年,伦敦会、英国圣公会、英国长老会、美 部会和美国长老会都曾派遣传教士到新加坡传教。. Dickinson)、何伯(M.B. Hope)一起在华人中传教。 与此同时,英国圣公会传 教士斯夸尔(Edward B. Squire)也开始在华人中工 作。 尽管传教士们建立学校,分发圣经和小册子,却 收效甚微。 单从华人改信基督教的人数来看,这些 早期的努力所得近乎为零。
(二)萌芽(1842年 - 1880年)
1842年, 鸦片战争结束后, 中国的大门被迫打 开, 差会的工作重心随之由东南亚北移中国。 到 1847年,几乎所有在新加坡工作的外国传教士都被 遣往中国。纪魄礼、柯苏菲、费塞、陈诗武和龚威亨等人的 不懈努力,不仅帮助新加坡华人基督教渡过了最困 难的时期,并且为其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丰收(1881年—1942年)
19世纪后半叶,新加坡华人数量激增。 1824年, 华人人口只有3317人。1881年,数量增加到86766人。 1901年,这个数字几乎翻了一番,达到164041人。长老会、圣公会和卫 理公会是推动这一发展最主要的三大宗派。华人信徒的人数虽然在华人中仍是微乎其微,但相 较于之前已可谓收获颇丰。
(四)停滞与重建(1942年-1949年)
1942年2月15日,新加坡被日军占领,进入了长 达三年的日治时期。 日军通过大肃清行动和五千万 元奉纳金勒索,对新加坡华人施以残酷压榨。 据估 计,在2月21日至3月3日的大肃清行动中,共有两万 多华人被杀害。1945年日本投降后, 新加坡华人基督教进入重 建阶段。三一神学院在这一 宗旨的指引下,在卫理公会、圣公会和长老会的共同 努力下,于1948年正式成立。 在此之后,三一神学院 为新加坡和东南亚各国培养了大量华人圣职人员。
二、台灣宗派教會歷史
(一) 荷蘭西班牙時期 (1624~1662)
1624年,荷蘭人佔領台灣南部以後,因為需要照顧荷蘭軍人的信仰,以及為了勸導台灣人相信耶穌基督的福音,所以荷蘭的教會就派宣教師隨著軍隊來到台灣。從荷蘭人退出台灣,一直到馬雅各醫生來台灣重新宣教的這段期間,總共有204年,可以說是耶穌基督福音的斷層時期。因為這段期間,基督徒幾乎都消失了,當時荷蘭的宣教師在台灣所撒的福音種子,有如耶穌所說那個撒種的比喻:有一個撒種的人,他將種子撒在土淺的石頭上,太陽一出來,因為樹根不夠深,就枯乾了。(馬太福音13章5~6節)也就是說當時荷蘭人在台灣宣教所撒的福音種子,最後都歸於無有。
(二) 清朝時期
1. 杜嘉德與馬肯查:1807年,馬禮遜宣教師到中國宣教,後來也有許多的宣教師去那裡宣教,其中有兩位宣教師,叫做杜嘉德與馬肯查,他們都是英國長老教會派去中國宣教的宣教師。1860年的9月,他們兩人來到台灣的淡水與艋舺訪問,發現廈門人所說的閩南語,在台灣也行得通,而且台灣的百姓並不排斥他們,所以他們就寫信給英國的差會,盼望可以將台灣列為一個新的宣教區。英國的差會接到這封信以後,接受這個建議。
2. 馬雅各醫生:有一位讀英國蘇格蘭愛登堡大學醫學院畢業,又曾經在德國的柏林大學與法國的巴黎大學深造,在當時非常被人看重的教會長老,叫做馬雅各醫生,志願要成為宣教師。1864年的1月2日,他受到英國長老教會的差派,去到中國廈門,在那裡學習閩南語,準備要到台灣做醫療傳道的工作。1864年的10月5日,杜嘉德牧師帶領馬雅各醫生與三位的助手,就是陳子路、黃嘉智、吳文水等人一起來台灣的打狗(高雄),在那裡調查台灣南部的各種情況。在近代宣教的歷史中,馬雅各是第一位來台灣宣教的福音使者,堪稱為「台灣醫療宣教之父」。
3. 第一位來台宣教的牧師李庥:第一位被差派來台灣的牧師叫馬大闢(Rev. David Masson),但他在1866年坐船來台途中,於南中國海被大浪捲走。所以,第一位來台的牧師殉職了。1867年,英國差會派遣李庥牧師(H u g h Ritchie)來台灣宣教,他是近代宣教歷史中第一位用牧師身分來台灣宣教的;在那一年的聖誕節,李庥接下了馬雅各在高雄旗津的事奉。
4. 第一個殉教者莊清風:有一位叫做莊清風的弟兄,他是淡水人。有一天去廈門辦事情,從一位在醫院做管理員的人聽到耶穌基督的福音。後來回台灣以後,聽說在高雄的旗津有教會,他就去那裡慕道,也在1867年3月受洗成為基督徒,經過一年的訓練,他已經敢在眾人的面前做見證。不過經過一年以後,他被反對基督教的人,用棍子與石頭活活地打死。
5. 馬偕醫生:北部宣教開始的年代是1872年。此前台灣的宣教工作,一直侷限在中南部地區,北部並沒有宣教師去開拓。當馬偕博士(George Leslie Mackay)知道這樣的情形以後,他就決定要到北部做宣教事工。在宣教的事工上對馬偕最有幫助的,就是他所學過的一些醫學常識。他到處傳福音時,運用這些知識為人醫病,特別是幫人拔牙齒。他在台灣29年的醫療傳道生涯中,與他的助手替人拔過兩萬多顆的牙齒。因此,很多台灣人把他當成是救命恩人,也相信他所傳的福音真理。
馬偕在1901年6月2日過世時,已經在台灣北部開拓60間教會,施洗信徒達4,000人。不僅如此,他在1882年創立牛津學堂,訓練傳道人才。這個學堂目前還樹立在真理大學的校園裡面,這個學堂也是台灣神學院的前身。
(三)日據時期
1895年,台灣在馬關條約中被割讓給日本。初期日本對基督教懷有好感,教勢發展甚快,幾達一倍之多。可是由於日本政府對教會干擾甚多,致使教會與政府間時有衝突。日本在台後半期極力推動台灣人民皇民化,引起教會極力抗拒,結果迫使台南神學院關閉,台灣教會公報停刊,許多牧師、信徒入獄。
(四)光復時期
1947年,二二八事件引起台灣全島性的暴動與鎮壓,大批台灣菁英被犧牲,台灣早住民對國民政府的不信任長期壓抑在記憶中。台灣長老教會漸漸走入與受苦、被壓迫的族群認同的牧者關懷事奉中,產生頗具特色的本土神學。
最為台灣民眾熟知的宣教士,當屬1951年從上海轉至台灣宣教已超過70年的 彭蒙惠 博士(Dr. Doris Brougham)。她是最深入原住民部落的傳教士之一。早年在花蓮山地宣教,後來創立救世傳播協會、天韻合唱團、空中英語雜誌,贏得所有台灣民眾的尊敬,被稱為「2,300萬人的英語老師」。
(五)戒嚴時期
1949年10月中國共產黨正式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政府敗退到臺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無神論政策使許多中國大陸的教會(包括浸信會、衛理公會、聖公會、聚會所、信義會和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撤退到台灣,形成今日教派林立,這些新進教派流入使官話和合本聖經成為主流,對早期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的語言本土化政策造成影響。這些教派在1950~60年代快速成長,150萬中國政治難民,加上在台450萬居民,在不安政治氛圍中,提供教會成長沃土,這與韓國教會在韓戰後成長的經歷類似。然1965年後,由於社會、經濟穩定成長,教會的成長也趨於停滯。
1980年代,從韓國、新加坡、北美洲傳來的靈恩運動開展,衝擊著台灣。當長老教會被認為具有政治特質的教會時,帶有靈恩特質的真耶穌教會成為另一個「非政治性」本土教會的選擇;在都市化的教會中,則以靈糧堂、行道會、真理堂為代表;原住民教會也興起一波靈恩運動。近期則以轉型正義、新生代公民力量崛起、台灣與教廷的關係、台灣與中國教會的關係、同志族群與同婚,為基督教所面對重要議題。
(六)解嚴之後
1987年解嚴後臺灣逐漸走向言論自由的社會,不僅能公開批評時政,宗教思想也開始多元及百家爭鳴,但是也因此造成一些宗教社會事件,如1995年余奕榮的上帝藉中共審判臺灣之說,導致信徒集體移民貝里斯,宋七力的宇宙發光體之說,中臺禪寺事件的學生集體出家等,這些事件造成當時許多家長與民意代表不信任校內宗教團體,要求宗教退出校園,因而規定公立學校不得成立宗教社團。
根據2017年教勢統計報告,台灣基督徒人數(五歲以上)達到1,547,290人,相當於6.9%的總人口數,比1999年的3.43%增加3.5個百分點。人數最多的十個教派是獨立教會(474,670人)、台灣基督教長老會(258,222人)、召會(145,318人)、台北靈糧堂(92,646人)、真耶穌教會(55,813人)、中華基督教浸信會聯會(53,905人)、台灣信義會(28,890人)、台灣聖教會(19,628人)、中華基督教行道會(19,090人)、旌旗教會(17,216人)。
三、我待過五年的衛理公會
資源:https://methodist.org.tw/5979-2/
教義 |
思辨 |
舊約:與新約並不衝突,蓋二約皆明示兼有神性與人性,在神人間作中保之基督確以永生貢獻人類,因是,有以舊約時代信徒,祇能盼得暫時之應許的言論,不可聽信。上帝藉摩西所曉諭之律法,其有關乎儀禮者,基督徒雖無遵守義務,有關政訓亦不必為任何國家所接受,然其有關道德之誡條,則無論何處之基督徒皆當遵守。 |
有關道德部分的舊約規定,其實也是隨人的解釋。聖經已明示舊約被釘在十字架上(Col 2:14)。我們現在遵守的是新約——加6:2 基督的律法。 林前9:21—我们活在基督的律法之下。 启15:5—法柜=约柜被提到天上去了,启11:19,所以旧约被神收回去了。 希伯来书9:16-17--新约的开始。 |
原罪:原罪是從亞當而來,並因各人之天性而腐化。因而人遠離原有正義,性傾罪惡,而且繼續不已。 |
人沒有原罪,耶穌說要小孩子的人才能進天國(Mt 18:3)。罪恶和罪疚不会传递给人 ( 结 18:20 ; 赛 53:6 ;罗 7:9 ;3:12) |
人的稱義:吾人在上帝前得稱為義,祇因信賴救主耶穌基督之功,非恃一己之善工善報。因此,吾人因信稱義之道,最為健全,最足安慰。 |
我們稱義是因為主耶穌為我們罪的犧牲,但若我們沒有順服主道的行為,就無法接受神的赦罪恩典。所以,雅各才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Js 2:24)。若沒有順服福音的行為,我們的信心是死的 (2:24)。誠如亞伯拉罕順服神的吩咐獻上以撒,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2:22)。 |
煉獄:羅馬天主教有關於煉獄、解罪、跪拜遺像、崇敬遺物,祈求已故聖徒等事之道理,均與經訓無據。 |
正確。 |
聖禮:主基督在福音書中所立之聖禮有二:一為聖洗,一為聖餐。至於通常所謂堅信、懺悔、聖職、婚配、抹油等五種,皆不得謂為福音聖禮。蓋其中半為誤解使徒之意而來,半為世人常行之事,非聖經所明示者,實與聖洗及聖餐之性質有別,因此五者均非上帝所設立之表記或禮節。 |
聖洗和聖餐,也非聖經用語,「聖」自乃人為添加。聖經只有說是受洗/浸(Mk 16:16),和主餐(1 Cor 11:20 Lord’s supper)。 |
聖洗:聖洗不僅為承認聖道之表記及基督徒,因此與未受洗者有所區別之標誌,亦為重生或為新生之印證。幼童領洗,亦不可偏廢。(相信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乃聖經之要道「弗四章五節」) |
受浸不是為了成為基督徒,而是归入基督 (加 3 :27 ; 罗 6 :2 - 5 ) - 受浸是使罪得赦 ( 徒 2 :38 ; 22 :16 ) - 受浸是进入主的身体 ( 林前 12:13 ;徒 2 :47 ) - 受浸是进入神的家 (提前3:15)。嬰兒不可能受浸,因為圣经教导一个人受浸之前的要求 - 须要教导 (太28 :19-20 ) - 须要接受神的吩咐 (徒 2 :41) - 首先须要心里相信 (可16 :16 ) - 须要悔改罪 (徒 2 :38 ) - 须要口里承认主 (太10 :32-33) |
成聖:成聖乃是藉在耶穌基督裏之信心,接受聖靈之感動,使我們墮落之本性得以更新,又因祂贖罪之寶血而洗清眾罪。吾人因此不僅脫離罪惡,且已從罪之污染中得以潔淨,從罪的死亡下得到拯救,並靠主能力,藉主鴻恩,盡心、盡意、盡力、盡性愛主,純潔無疵的遵行上帝聖潔之誡命。 |
圣灵的浸只在五旬节那一天完全浇灌在使徒身上。借着使徒领受灵浸,使‘浇灌凡有血气 的’ 得以应验 。 徒 2:38 ;5:32 -领受所赐的圣。 圣灵的浸加在使徒身上,使当时的众人见证祂带来的迹象。使徒行神迹的目的 - 证明他们是主的使徒(林后12:12) - 证实他们所传的道 (来2:1-4 ;可16:19-20)。这些能力只有在使徒时代发生 # 因为这些能力是通过使徒按手而来 (徒8:14-18) # 他们的目的是用来确定新的真理(可16:19-20)。今天借着完全的启示,我们接受的信心和早期的信徒一样。 (约20:30-31 )我們沒有聖靈的浸/澆灌/感動,因為神给了我们足够的证据,就是神的话语(聖經)! |
組織:年議會、董事會、會督、總會辦公室、委員會、研究院等。 |
聖經沒有這些機構或職稱,聖經只有 长老 ( 牧师、监督)、执事 、信徒(Acts 14:23; 1 Tim 3:1-7, 8-11; 1 Tim 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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