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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聖經學院課程 哥林多後書 10-13章手寫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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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苦楚 和 將來榮耀的關係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resent Sufferings and Future 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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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didn’t answer one of the midterm questions in 2 Corinthians very well, so I’m correcting it here and sharing the clearer explanation with you. 我在哥林多後書的期中考裡,有一道問答題沒有答好,所以在這裡修正,也順便把更清楚的理解分享給你。 “For I consider that the sufferings of this present time are not worthy to be compared with the glory that will be revealed to us.” 「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 — Romans 8:18 (NASB95) —— 羅馬書 8:18 Paul reminds us that present struggles are real, but they belong only to this passing life. 保羅提醒我們,現今的困難是真實的,但只屬於這短暫的今生。 They cannot outweigh the glory God has prepared. 它們無法超過神所預備的榮耀。 He also writes, “For momentary, light affliction is producing for us an eternal weight of glory far beyond all comparison.” 他也說:「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 2 Corinthians 4:17 (NASB95) —— 哥林多後書 4:17 God does not waste what we walk through. 神不會浪費我們走過的路。 He uses it to refine our character, strengthen our trust, and prepare us for what He has promised. 祂用這些經歷來陶造我們、堅固我們的信心,並預備我們承受祂的應許。 In the end, that glory is the...

基督是新約的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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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 是,也不是。 讓我仔細分開說明—— ✝️ 一、「是」——基督確實是新約的執事(從根源與本體上) 在最終的意義上, 基督是新約的中保與根源性的執事 。 保羅在《希伯來書》明確指出: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祂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希伯來書 8:6) 這裡「職任」原文  leitourgia (λειτουργία),可譯為「執事職分」或「服事的工作」。 而「中保」( mesitēs ) 表明祂是使人與神之間立約、通達的那一位。 因此: 祂是新約的創立者 (祂的血立了新約,太 26:28)。 祂是新約的中保 (來 9:15)。 祂是新約服事的根源與榜樣 (祂服事人,不受人服事,太 20:28)。 從這意義上說, 基督是新約的元執事 ,所有後來的使徒(包括保羅)都是祂的延續與反映。 他們所執行的「新約職事」,其實就是基督的生命與服事藉著他們運行。 所以保羅在 哥林多後書 3:6 說: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 這裡的「他」指的就是  基督藉著聖靈 。 也就是說:我們是基督在地上的「共職人」, 祂是源,我們是流。 🕊️ 二、「不是」——從職分執行上,保羅等人是執事 若嚴格按哥林多後書 3 章的語境, 「新約的執事」指的是 人間的僕人與傳道人 ,特別是保羅自己與他的同工。 因為: 保羅在3:6說「 我們 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明顯指他自己。 上下文是保羅為自己的使徒職分辯護,不是論基督的身分。 在新約教會結構中,基督是 主 與 頭 ,而不是被差遣的「執事」。 所以,從功能上: 基督是主的靈,是差派者; 保羅與教會是新約的執事,是被差派者。 就像太陽與月亮的關係—— 基督是光的本體, 執事只是反照祂榮光的器皿。 🌅 三、綜合神學結論 層面 基督 新約執事(保羅與信徒) 身份 新約的中保、根源性大祭司 新約的僕人、傳遞者 功能 以血立約、賜聖靈、赦罪 宣講福音、服事聖徒 職分方向 從神到人(啟示、拯救) 從基督到眾人(傳遞、服事) 權柄 源頭與主宰 工具與管家 關係 我們是祂服事的延伸 祂是我們職事的本體 🙏 簡短結論句(可以作為查經筆記用) 基督是新約的中保與大執事, 我們是祂新約服事的延伸與器皿。 祂以血立約,我們以生命服事。 祂是源,我們是流;祂是榮光,我們是反照。

哥林多後書 3:17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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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 3:17 這句話是保羅神學中非常關鍵的一節,它串起了舊約律法、聖靈的新約、以及信徒得自由的整個核心真理。 讓我用嚴謹、聖經為根基的方式一步步為妳拆解。 📖 原文經文與翻譯 哥林多後書 3:17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 Now the Lord is the Spirit, and where the Spirit of the Lord is, there is liberty. (NASB 1995) 這節話其實分成兩個層次: 1️⃣  主就是那靈 (The Lord is the Spirit) 2️⃣  主的靈所在之處,就有自由 (Where the Spirit of the Lord is, there is liberty) 一、第一層:主就是那靈 這不是在混淆「基督」與「聖靈」的位格, 而是說: 復活的基督現今藉著聖靈臨在並運行。 保羅在這裡的邏輯是: 摩西代表律法的舊約。 保羅與信徒代表聖靈的新約。 那位「主」(基督)如今透過聖靈在信徒裡運作,使人能親近神。 也就是說, 聖靈就是使我們與基督相連的那位主的臨在。 二、第二層: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 這裡的「自由」(希臘文  ἐλευθερία eleutheria ) 不是政治自由,也不是任意妄為。 它是一種 屬靈釋放的自由 ,包含三個層面: 1️⃣ 從律法的咒詛中得自由 舊約的律法揭露人的罪,卻不能救人,只會叫人恐懼與死亡(參3:6–9)。 當聖靈來時,使我們明白: 基督已替我們成全律法,我們不再靠行為稱義。 「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加 5:13)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羅 8:2) 這是 良心的自由 :不再被罪咎和恐懼轄制。 2️⃣ 從遮蔽中得自由 舊約的摩西戴上帕子(林後 3:13),象徵百姓心眼被蒙蔽。 但當聖靈來,使人「心歸向主」(3:16),帕子就除去了。 因此,「自由」也指: 得以坦然面對神,不再被遮蔽、隔絕。 信徒如今可敞著臉親近神、被祂的榮光改變(3:18)。 這是 親近的自由 :可以直接面對神的榮耀而不致滅亡。 3️⃣ 從罪與肉體的轄制中得自由 聖靈的同在使人有能力拒絕罪、選擇真理。 這是「自由的力量」——不再被情慾、恐懼、人的意見所挾制。 「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

四海聖經學院課程 哥林多後書1-9章手寫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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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es each apostle have the total nine spiritual gifts cited in 1 Cor 12:7ff? 每位使徒是否都具備哥林多前書12章列出的九種屬靈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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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id each apostle have all nine spiritual gifts? 每位使徒是否都具備哥林多前書12章列出的九種屬靈恩賜?** T:  I would say it is likely that each apostle possessed all nine spiritual gifts listed in 1 Corinthians 12. 我會說,每位使徒很可能都具備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列出的九種屬靈恩賜。 T:  They all were baptized with the Holy Spirit. 他們都領受了聖靈的洗。 T:  Paul was able to bestow all these gifts by the laying on of hands, as seen in 1 Corinthians 1:7. 保羅能按手將這些恩賜賜給人,如哥林多前書1:7所示。 T:  This does not mean every Christian received a gift, but only those on whom Paul laid his hands. 這並不表示每位基督徒都有恩賜,而是保羅按手在誰身上,誰就領受。 1 Co 1:7  “So that ye come behind in no gift…” 林前1:7 「在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的⋯⋯」 T:  It also seems all apostles could bestow gifts, since Paul speaks of “the signs of an apostle” in 2 Corinthians 12:12. 看來所有使徒都能賜恩賜,因為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2:12提到「使徒的憑據」。 T:  And Paul stated he was “not a whit behind the very chiefest apostles” (2 Cor 11:5). 保羅也說自己「一點不在那些超等使徒以下」(林後11:5)。 **2. Who are the “most eminent apostles”? 那些「最顯要的使徒」指的是誰?** J: ...

Dating an Unbeliever: A Step Toward Disobedience|與不信的人交往:走向不順服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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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th the Wait|等候,才值得 This is a personal reflection by Joyce,整理為中英對照,用於屬靈學習與分享。 ──────────────────── Last night Pang and I talked again. 昨晚我和 Pang 又談了一次。 He still thinks it is not a sin to date a non-Christian, though it is unwise. 他仍然認為與非基督徒交往不是罪,只是不明智。 His point is this: 他的觀點是: Even a Christian can be ungodly, 基督徒也可能不敬虔, and an unbeliever may be moving toward becoming a good Christian. 而不信的人也可能正走向成為基督徒。 So whether to marry a Christian or not 所以是否要與基督徒結婚 should be judged case by case. 應該個別判斷。 However, there are at least two things to consider. 然而,至少有兩點需要思考。 ──────────────────── 【1】Wait for Obedience, Not Potential 等候順服,而不是賭潛力 If we truly have faith in God, 如果我們真的對神有信心, shouldn’t we wait until we see the person obey the truth? 難道不應該等到看到對方順服真理嗎? Why risk a relationship 為什麼要拿關係去冒險 based on the hope 只因為一個假設 that “one day” 「有一天」 he or she might change 他/她可能會改變 through my “good behavior” in marriage? 靠我在婚姻中的「好表現」? Faith does not gamble. 信心不是賭博。 ──────────────────── 【2】Choosing Early May Re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