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教會的特徵
大略把教會的特徵分三類 :
一、教會的由來和組織
1. 在何時、何處被建立的﹖
第一世紀(約西元/主後30年),在耶路撒冷建立 (徒1:4、2:1-5、賽2:2-4、路24:47)。
2. 耶穌所建立的教會之名字﹖
神的教會 (林前1:2)、基督的眾教會 (羅16:16)、主的教會 (徒20:28)、諸長子之會 (來12:23)、教會 (徒8:1)
→ 教會沒有取一個名字,以上只是描述教會的特性。
3. 組織結構?
由各個獨立自治的地方教會組成,各地方教會的看管人是「長老」(elder ) (牧師、監督),且不只一個長老 (徒14:23、20:17,18,28);長老資格 (提前3:1-7、多1:5-9)。
「執事」(deacon) 則是為輔助長老 (腓1:1),其資格 (提前3:8-13)。
→ 教會沒有屬世的總部和首領,基督就是教會的頭 (弗1:22,23)。
二、教導的救贖計劃﹖
1. 聽道 (羅10:17)。
2. 信道 (來11:6)。
3. 悔改 (徒17:30, 31)。
4. 承認耶穌 (太10:32, 33)。
5. 受浸 (可16:16、徒22:16)。
6. 至死忠心 (啟2:10)。
三、如何敬拜神﹖
用心靈和真理敬拜主 (約4:24)。
⇨有5個要素:
1. 唱詩 (弗5:19)。
2. 禱告 (徒2:42)。
3. 傳道/教訓/讀經 (徒2:42、20:7)。
4. 捐獻 (林前16:1,2)。
5. 領主餐 (太26:26-28、林前11:23-29、徒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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