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蹟」和「神的應許/眷顧」的差別

原作:Tasha (例子來自Gene)
編輯修改:Joyce


神的「神蹟」(miracles)和「神的應許/眷顧」(providence)都是「神介入人的事務,改變了原來的結果」

可是,神蹟」是神用超自然律的方法,而「神的應許/眷顧」則是神用符合自然律的方法,介入人的生活


讓我們舉以下的例子說明:


  1. 應許/眷顧:你開車的時候,有一隻鹿突然從森林跑出來, 在你車燈前停住,此時緊急剎車已太遲, 你只能轉動方向盤。然後車子偏離道路,翻滾到山坡下。車子都壞了, 可是你卻從車裡出來,毫髮無傷!

    這不算是神蹟,因為在自然律上,或許有0 .01%的機會會發生!雖然這樣的機率極低,可是只要有機會發生,就不算是超自然的事情。但若是我們用這種極低的或然率來當憑據,決定我們要相信什麼,這是一種迷信!

  2. 神蹟:你開車時,有一隻鹿突然從森林跑出來, 在你車子前停住,你不能剎車…突然你的車子像坐電梯一樣浮上空中,並接著在空中往前走,越過了那隻鹿,然後輕輕地落在那隻鹿後面的馬路上,這是一件超自然的事件,是一個神蹟!

    聖經中記載拉撒路已經死掉四天的屍體,竟透過耶穌的能力復活 (約11:32~44),這也是超自然的,所以,「超自然的」定義是「永遠不可能自然發生的」,若發生了,就是「神蹟」!

有的人會問,為什麼要那麼在意和區分這兩者的差別?

因為只有聖經中所記載的超自然的「神蹟」可以證明耶穌是神

一個誠實的無神論者,若看到基督徒把稀少但巧合發生的機率,或身體奇妙的功能,或神透過自然律的安排等,都稱為「神蹟」,他會誠實地拒絕如此的「迷信」,不願將那些事情作為信仰的憑據,同時也會拒絕相信耶穌。

殊不知,其實耶穌所做的,是真真實實可當憑據的超自然的神蹟,而不是自然奇妙的偶然機率而已!

所以,不要隨便把聖經的名詞「神蹟」,掛在不屬於它的事情上,因為這會讓很多人誤解基督信仰,並失去認識神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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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已沒有神蹟

神蹟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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