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禮拜
「做禮拜」是一個通俗的名詞,它的意義就是指信徒去參加教會的聚會,特別是禮拜天(主日)的聚會,即普通所謂「主日崇拜」。
一個人如已信主,做禮拜是必須的。聖經說:「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做禮拜可以培養團契的精神,聚會的習慣,互相激發愛主愛人的心;也惟有做禮拜,使我們學習彼此相顧,與弟兄姊妹有交通,不做自私自利的人。
在禮拜堂的圈子以外,充滿動盪混亂,黑暗罪惡;進入禮拜堂,好似置身世外桃源,在另一個理想安寧的圈子裡。
有人在未去禮拜以前,灰心喪志,失敗墮落,但等做了禮拜以後,獲得了新生的活力。有人心中煩躁不安,一進禮拜堂,那嚴肅的空氣,幽雅的樂歌,就使他安靜下來。
若有人失望,可到禮拜堂;若有人需要同情,也可以去;上禮拜堂的人總比不去的,愉快安祥。
不做禮拜,無形中是損害自己。
人的身體與腦筋都需要休息,而禮拜日是一個安息的日子。在舊約時代,猶太人都守安息日,即今之週六;但基督的教會開始將安息日改為一星期之第一日,即今之禮拜日,亦稱之為主日。
主日是紀念主耶穌得勝死權,由死復活的大日,所以是一個快樂安息崇拜的日子。由生理與心理兩方面來看,一禮拜中有一天安息,是非常需要的。法國革命時,他們故意將禮拜日廢棄,有些人十天只有一天休息,不久他們便發現這種方法有損無益,使工作效力減少,人的健康受損,於是又恢復了主日的禮拜日,他們認為神所制定的方法是不能更改的。科學家也同樣藉著各種測驗,證明七日一周的休息,不但可驅逐那六天之內累積的疲乏,且可供給額外的時間,以恢復所消耗的能力。
禮拜日對於基督徒則另有意義。
我們不但需要停止工作,休息身體;我們還要有充分的時間休養靈心。禮拜天是信徒來到神的面前,崇拜、靈修、奉獻、投誠、懺悔、謝恩的日子。做禮拜可帶領人瞻仰神的榮面,思想神的仁慈偉大,瞭解自己的渺小、卑微,覺得「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
因此,鼓勵你將禮拜天分別為聖,在崇拜中與神,也與人團契,相信神會賜福予你這樣的決定。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