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5章:教會對「不悔改」罪的責任 — 中文精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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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5章:教會對「不悔改」罪的責任 — 中文精要整理

一、問題(5:1-2)

  • 有人犯嚴重性罪(娶父親的妻子)

  • 連外邦人都覺得不可思議

  • 教會不是哀慟,反而自滿
    → 罪不可以被正常化;失去對罪的哀傷,教會就走向滅亡。

二、原則:不是每一個罪都要立刻除名

這章處理的是 不悔改的、公開的、持續的、頑固的罪
教會錯在不阻止、不勸勉、反而容許。

三、要做什麼(5:3-5)

  • 全教會要一起面對,不可裝作無事。

  • 「交給撒但」= 暫時取消他在教會中的團契保護,使他面對罪本身的後果,盼望藉此粉碎肉體慾望,使他靈魂得救。
    → 目的不是懲罰,是靈魂急救。

具體步驟(馬太18:15-17)
1)私下勸
2)帶1-2位屬靈成熟者再勸
3)告訴全教會一同挽回
4)若仍不悔改 → 停止視為弟兄、暫停團契

並且悔改要具體承認罪,不是模糊道歉(例如「造成消極影響」)。
公開犯罪 → 就需公開悔改。

這並非為了羞辱,而是為了修復破壞過的屬靈信任。

若犯罪者身分屬於公開領導(如傳道人、教師、服事者),即使行為在私下發生,只要已有多人知情、對教會造成影響,就屬「公開效應的罪」。

這類罪若只以私下道歉結束,無法重建信任,也讓教會失去見證;
因此必須在眾人前清楚認罪、暫停職務,待悔改果子顯明後再恢復事奉。
這樣做是為保護教會、保護靈魂,讓真理被尊榮。

在果子未證明前,教導/講台職務須暫停。

四、為什麼要做(5:6-8)

罪若不被處理會擴散。
罪是酵,會污染整團。
既然基督是我們的逾越羔羊,我們的生活和教會必須在真理與清潔中。

五、不是拒絕世界上的罪人(5:9-13)

這不是要離開世界,而是針對自稱是基督徒卻不悔改的。
連吃飯也不要,因吃飯象徵認同與關係正常化。
目的是向他傳達:你的靈魂在危險中。

六、結語

真理+溫柔,不是縱容;
目標:拯救靈魂,不是打擊人。
若悔改 → 歡喜接納(雅5:19-20)。

光才能救人,面子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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