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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11月, 2025的文章

🌿 Faith: An Action Word — 信心是一個行動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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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a production of World Video Bible School. To God be the glory! 這是由「世界聖經學校(World Video Bible School)」製作的節目,榮耀歸於神! 1️⃣ What Is Faith? 什麼是信心? When discussing how to be saved from sin, people are often told that they must have faith — that is, they must believe. 當人們談論「如何從罪中得救」時,常被告知必須「有信心」——也就是要相信。 Hebrews 11:6 says, “But without faith it is impossible to please Him.” 希伯來書 11:6 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 Romans 5:1 says, “Therefore, having been justified by faith, we have peace with God.” 羅馬書 5: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John 3:16 says, “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ly begotten Son, that whoever believes in Him should not perish but have everlasting life.” 約翰福音 3:16:「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Some people think faith means “believing something without proof.” 許多人以為信心就是「沒有證據仍然相信」。 But that’s not  biblical faith  — that’s  blind faith . 但那不是「聖經的信心」,那是「盲目的信」。 Hebrews 11:1 defines faith: “Now faith is the substance of things hoped for, the evidence ...

哥林多前書5章:教會對「不悔改」罪的責任 — 中文精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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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ource:  https://westpalmbeachchurchofchrist.com/new-testament/1-corinthians-new-testament/handling-unrepentant-sin.html   哥林多前書5章:教會對「不悔改」罪的責任 — 中文精要整理 一、問題(5:1-2) 有人犯嚴重性罪(娶父親的妻子) 連外邦人都覺得不可思議 教會不是哀慟,反而自滿 →  罪不可以被正常化 ;失去對罪的哀傷,教會就走向滅亡。 二、原則:不是每一個罪都要立刻除名 這章處理的是  不悔改的、公開的、持續的、頑固的罪 。 教會錯在不阻止、不勸勉、反而容許。 三、要做什麼(5:3-5) 全教會要一起面對,不可裝作無事。 「交給撒但」= 暫時取消他在教會中的團契保護,使他面對罪本身的後果,盼望藉此粉碎肉體慾望,使他靈魂得救。 →  目的不是懲罰,是靈魂急救。 具體步驟(馬太18:15-17) 1)私下勸 2)帶1-2位屬靈成熟者再勸 3)告訴全教會一同挽回 4)若仍不悔改 → 停止視為弟兄、暫停團契 並且悔改要 具體承認罪 ,不是模糊道歉(例如「造成消極影響」)。 公開犯罪 → 就需公開悔改。 這並非為了羞辱,而是為了修復破壞過的屬靈信任。 若犯罪者身分屬於公開領導(如傳道人、教師、服事者),即使行為在私下發生,只要已有多人知情、對教會造成影響,就屬「公開效應的罪」。 這類罪若只以私下道歉結束,無法重建信任,也讓教會失去見證; 因此必須在眾人前清楚認罪、暫停職務,待悔改果子顯明後再恢復事奉。 這樣做是為保護教會、保護靈魂,讓真理被尊榮。 在果子未證明前,教導/講台職務須暫停。 四、為什麼要做(5:6-8) 罪若不被處理會擴散。 罪是酵,會污染整團。 既然基督是我們的逾越羔羊,我們的生活和教會必須在真理與清潔中。 五、不是拒絕世界上的罪人(5:9-13) 這不是要離開世界,而是針對 自稱是基督徒卻不悔改 的。 連吃飯也不要,因吃飯象徵認同與關係正常化。 目的是向他傳達: 你的靈魂在危險中。 六、結語 真理+溫柔,不是縱容; 目標:拯救靈魂,不是打擊人。 若悔改 → 歡喜接納(雅5:19-20)。 光才能救人,面子不能。

稱義、成聖、得榮耀 Justification, Sanctification, and Glorification (Church of Christ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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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義、成聖、得榮耀(聖經的教導) 稱義(Justification) 稱義是指神因著人的順服信心而算他為義——當人相信、悔改、認信並受洗歸入基督時(羅馬書 5:1;使徒行傳 2:38;提多書 3:7)。 這是一個地位的改變,使人從罪人變為義人。 然而,稱義不僅是一次性的宣告,也要在一生中藉著信心與行道持續顯明(雅各書 1:22–25;2:24;路加福音 18:9–14)。 稱義顯明的是:神如何看我們——被赦免、被算為義。 成聖(Sanctification) 成聖是指人被分別出來,歸神使用。 它在受洗時開始,並在一生中不斷持續,隨著信徒在真理與順服中長進(約翰福音 17:17;帖撒羅尼迦前書 4:3)。 這是生命的改變,緊隨在地位改變之後。 藉著神的話語,我們每日被潔淨、被塑造成基督的樣式。 得榮耀(Glorification) 得榮耀是忠心信徒最終的賞賜。 當主再來時,那些持守信心、順服到底的人,將要復活、得著不朽的身體,並與基督同得榮耀(羅馬書 8:30;哥林多前書 15:51–53;腓立比書 3:20–21;提摩太後書 4:8)。 這是救恩的完成——罪與死亡不再存在,神的子民要永遠與祂同住。 總結: 稱義 —— 在神面前被宣告為義; 成聖 —— 每天活出這義; 得榮耀 —— 主再來時得享永恆的榮耀。 這三者緊緊相連,由同一個信仰體系貫穿——那就是基督與祂使徒所傳的真道。 信心、恩典與順服在其中相輔相成,直到我們在祂裡面得以完全。 Justification Justification is when God counts a person righteous through obedient faith—when one believes, repents, confesses, and is baptized into Christ (Romans 5:1; Acts 2:38; Titus 3:7). It is a change of standing before God. Yet justification is not a one-time declaration only; it continues as we live faithfully and do the will of Go...

聖殿的歷史可簡要分為三個階段 Temple’s destruction and rebuilding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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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殿的歷史可簡要分為三個階段: 🕍  第一聖殿(所羅門聖殿) 建造者 :所羅門王(約主前 960 年) 地點 :耶路撒冷摩利亞山(亞伯拉罕獻以撒之地) 特色 :以香柏木、金、寶石建造,象徵神與以色列同在。 毀滅 :主前 586 年,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摧毀,器皿被擄,百姓被擄至巴比倫。 🏗️  第二聖殿(所羅巴伯聖殿) 重建者 :所羅巴伯帶領歸回的猶太人(約主前 538–516 年) 支持者 :波斯王古列准許重建(見以斯拉記)。 特色 :規模較小,榮耀不及第一聖殿,但神應許「這殿後來的榮耀必大過先前的」(哈該 2:9)。 修建擴大 :主前 20 年左右由希律王大規模整修、美化。 🔥  第二聖殿毀滅(希律聖殿) 事件 :主後 70 年,羅馬將軍提多攻陷耶路撒冷,焚燒聖殿。 結果 :聖殿被徹底摧毀,猶太人分散列國;至今未重建。 ⛪  預言與屬靈延伸 耶穌在世時預言:「這殿要拆毀,三日內我要再建立起來。」(約 2:19) → 指祂的身體,象徵 祂自己成為新約的真聖殿 。 新約信徒被稱為「聖靈的殿」(林前 3:16)。 📜  簡表回顧 時期 名稱 建造者 毀滅者 時間 第一聖殿 所羅門聖殿 所羅門 巴比倫(尼布甲尼撒) 主前 586 年 第二聖殿 所羅巴伯聖殿 → 希律擴建 所羅巴伯 / 希律王 羅馬(提多) 主後 70 年 Here’s a concise English summary of the  Temple’s destruction and rebuilding history : 🕍  First Temple (Solomon’s Temple) Built by:  King Solomon around 960 B.C. Location:  Mount Moriah in Jerusalem. Destroyed:  In 586 B.C. by the Babylonian king Nebuchadnezzar. Significance:  The dwelling place of God among His people; all sacred vessels were taken, and the Jews were 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