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索比亞的太監 (使8:26-39)

 新約概論(上) 7.使徒行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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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先知預言說:「太監也不要說:我是枯樹。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的太監,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賽五六3-5)。雖然外邦人與太監是被以色列人輕視,但在末日來臨前,神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祂要除滅遮蓋萬民之物和遮蔽萬國蒙臉的帕子。主耶和華必擦去各人臉上的眼淚,又除掉普天下祂百姓的羞辱(賽二五6-8)。這些都是在描述彌賽亞來臨的景況,原本外邦人與太監,他們是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外邦人與太監要藉由相信耶穌而蒙神稱義,成為神家中的人(弗二12-13;加三26-29)。

原本太監照律法的規定,不得進入耶和華的會,是被人輕視的;如同枯樹一樣,無法成長、開花、結果。但主在律法之外顯出格外的救恩,如今太監只要相信耶穌,就可以蒙神稱義。倘若太監願遵守主的吩咐,「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不論其身體如何,將蒙神悅納與賜福。原本太監沒有兒女,名字很容易被人遺忘。如今神要賜給他四種福氣:他在神殿中,被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的名號;神必賜他永遠的名;這是不能剪除的應許。太監因為相信耶穌,神應許他的名字要寫在羔羊的生命冊上,將來在新天新地中,神要親自與他同在,這是人所期盼的最大福分(啟二一3、27)。


先知對太監預言的實現


到了新約時代,在《使徒行傳》中記載:「有一個埃提阿伯人,是個有大權的太監,在埃提阿伯女王甘大基的手下總管銀庫,他上耶路撒冷禮拜去了」(徒八27)。埃提阿伯(Aithiops,和合本修訂版譯為埃賽俄比亞,以前通譯為衣索比亞)位於非洲東部,當時有許多散居異地的猶太僑胞,因通商而與外邦人接觸,並散播猶太教。這位有大權的「太監」上耶路撒冷去禮拜,顯示他是外邦人,但卻信奉猶太教。「太監」作為被閹割的男人,按舊約律法的規定,他不可以入耶和華的會,參與公開的崇拜活動,但他上耶路撒冷去禮拜,可見是進入聖殿的外邦人院。

在《使徒行傳》中記載外邦人信主,是為了要敘述「福音傳遍天下」的預言能夠應驗(徒一8)。這件工作有神的同工,所以,有主的一個使者對腓利說:「起來!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腓利就起身去了,不料,遇見埃提阿伯的太監,他在車上坐著,念先知以賽亞的書。他所念的那段經文,說:「他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他卑微的時候,人不按公義審判他;誰能述說他的世代?因為他的生命從地上奪去。」腓利就跑到太監那裡,問他說:「你所念的,你明白嗎?」他說:「沒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於是請腓利上車,與他同坐。腓利就開口從這經上起,對他傳講耶穌,說明《以賽亞書》中的受苦僕人是指耶穌。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監說:「看哪,這裡有水,我受洗有甚麼妨礙呢?」腓利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於是吩咐車站住,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裡去,腓利就給他施洗。從水裡上來,主的靈把腓利提了去,太監也不再見他了,就歡歡喜喜地走路(徒八26-39)。

由於福音傳給外邦人,使太監在崇拜上的規範得到改變。在相信耶穌以前,「太監」是外邦人,只能待在外邦人院,無法完全的參與聖殿的禮儀與崇拜。在相信耶穌以後,藉由耶穌寶血的救贖,「太監」成為神的兒女,是神家中的人(加三26-29)。「太監」不但能進入聖殿的內院,更能進入聖所與至聖所中。因為耶穌的受死,已經使聖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二七51)。所以經上記著:「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藉由耶穌的受死,「太監」能夠進入至聖所的施恩寶座前。所以《以賽亞書》中的先知預言說:我必使「太監」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這預言已經實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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